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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伤,我们不是残花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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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1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在这个呼喊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年代,在这个认识不到一月就可以快速结婚,相守不过三月却,快速离婚的年代,什么都像速食食品,方便快捷……

原以为,能够走向殿堂的人,是一辈子,是生生世世的相约,相守;是老来相依相伴,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相濡以沫,是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承诺……

但,世界变化太快,如今,离婚既简单又便宜,而看看那些中国的离婚清单,有多少女性,成为离婚后的受害者,穷困潦倒,看看这张离婚清单,除了所需的离婚证工本费,再加上其他相关的登记费,几十元就可以结束一段感情、放弃一段“有味”的婚姻,并且,当天就能办完,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现在,女性的权益,日夜高喊女性解放,男女平等,但是,这个社会,何时公平对待过?

光离婚一事,女性作为无过错方,却得不到应有的精神上,肉体上的赔偿,离婚,如此便宜,如此简单,作为过错方的男性,只需几十元就可以结束一段婚姻,走向另一个有味的开始,而,女性呢,作为糟糠之妻,作为残花败柳,作为被抛弃的对象,她们过的是什么日子……

也正因为此,很多在婚姻困难中挣扎的女人们,往往因为害怕舆论的攻击,害怕离婚后得不到该有的补偿,而含泪咬牙的苦苦撑着早已支离破碎的家庭,守着日夜不归家,天天在外玩女人的老公……

离婚,这么简单,便宜,不是正好给那些不良企图的男性在外花天酒地,养小蜜,包二奶,逍遥自在的借口吗?

作为无过错方的女性,为什么,凭什么承受这样的痛苦,社会进步,女性的地位也日益提高,但是,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似乎只是说说而已,看看那些妇联,那些所谓的保护妇女的机构,不正好反正女性地位在当今的低下吗,为什么不用开设男性权益保护机构,为什么没有男人节,只有三八妇女节,这正是男人地位,凌驾在妇女之上的验证啊,他们很强大,根本就不需要保护!

作为一名女性,我感到悲哀,接受了几十年的高等教育,却仍然逃脱不了男尊女卑的束缚,却仍无法迈越重男轻女思想的河堤……

女性,嫁人后,有多少在家当家庭主妇,日夜操劳,也有多少,忙于工作,回家还要不停的做家务,而老公却只翘着二郎腿,呼呼喝喝,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女人,就像他们的佣人,保姆,洗衣机,做饭的厨子,生孩子的机器,面对婚姻的出轨,男人,在外,难免的,逢场作戏,有多少可以作为他们乱来的借口,而女性呢,就是水性杨花,红杏出墙,就是残花败柳……

这社会,对女人,太不公了,所以,女人自己一定要自食其力,要有自己的事业,要有自己的观点,要有养活自己的能力,要懂法,要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不能打落门牙活血吞,没有谁会可怜你,同情你,没有谁,是一辈子靠得住的,唯有自己……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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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0:4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大爷

沙发坐一下,在看文章.:lol :lol :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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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1:0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做女人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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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9 21:2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也来给你挺下 够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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