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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黄岩区实施共享电动车“黑名单”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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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2 0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
若交通违法,将被平台限制使用7至30天

近日,在县前街与劳动北路交叉口,市交警局直属二大队一中队对骑乘共享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了检查,在现场批评教育、处罚被查处对象后,告知他们未来几天将被限制使用共享电动车的规定。眼下,我区已开始实施电动车“黑名单”管理措施,以规范车辆使用者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共享电动车在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和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却也带来了部分骑乘人员不遵守交通法规、乱停放车辆等负面影响。为此,台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车企业在9月1日联合出台实施了《租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自律管理规定》。根据规定要求,对于骑共享电动车有闯红灯、逆向行驶、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对象,交警部门将一律通报给共电动车经营者,经营者在接到通报次日,统一将用户录入“黑名单”系统,给与其7-30天不等的共享电动车使用时间限制。

下阶段,市交警局直属二大队将以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我区各大交通拥堵点、交通路口及人行横道线等点位加强对共享电动车骑乘者的违法行为的执勤检查,对乱停放车辆的行为,通过警企微信群进行及时通报,要求企业及时清理,以此督促广大市民养成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

来源:今日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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