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474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州城事] 欠条上的签名 为何离奇消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3-8 1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陈巧峰)“奇怪!我就吃了个饭,签名就没了。”玉环人林某最近碰上一件怪事,别人写给他的欠条上的签名竟离奇消失。日前,玉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林某是玉环当地的一家猪肉供应商,陈某与其做了多年生意。2019年4月10日,林某与陈某如往常一样核对了猪肉款项,林某的儿子小林起草了一份写着“尚欠猪肉款计31万余元”的欠条,由林某带到菜场交陈某签字。陈某爽快地用自己的笔在欠款人处签上了名字。可万万没想到,林某揣着欠条吃了顿早餐,再次打开欠条后,惊奇地发现上面的签名如同魔术般消失了。

“当时我就懵了,马上去找陈某,让他再签一份。”林某说。然而,熟悉的生意伙伴却明确表示拒绝,“我都已经签过,你也看到了,哪有再签的道理?”随后林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民事纠纷不宜处理”,林某只好将陈某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林某出示了欠条,并提供了一份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表明欠条的空白处有过“陈某”的签名。林某认为是那支笔有问题,对方故意使用了消失笔之类的东西,所以签名才会消失。被告陈某未到庭答辩。

为加强新证,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向陈某所在的菜市场就陈某近几年卖猪肉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至少自2015年开始,陈某在该菜场摆摊卖猪肉,2018年将摊位转由其女儿经营。

综合各种情况可以判断,林某的陈述较为客观可以采信,陈某欠原告猪肉款的事实可以确认。法院判决由陈某偿还林某3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同时承担原告为起诉支出的鉴定费用3000元。

法官提醒,还原案件事实不仅可以凭科学手段,还可以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耍小聪明或许能获一时之利,终究还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来源:台州日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21-3-8 12:1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21-3-8 18:1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等法院判了没有用,被告既然耍花招了,就是想赖账了,法院判了还是不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