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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可报警求助
市民广场夜跑,被宠物狗咬伤
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王先生每天下班比较晚。
作为一个夜跑爱好者,王先生每天会到市民广场跑步。上月初的一天,王先生像往常一样到市民广场夜跑,碰上了半夜出来遛狗的两户人家,结果被狗给咬伤了。
据王先生回忆,那天晚上零点30分左右,当他在跑步时,有两条宠物狗围过来。刚开始,王先生也没在意。没想到那两只狗是具有攻击性的,不停地在那里叫,虽然狗主人在旁边阻止,却不管用,狗还是扑上来咬了王先生的小腿。接着,又有两条狗围了过来。
“当时想跑也跑不了,非常绝望。”王先生跟记者说起当时情形,还是心有余悸,“你遛狗怎么不牵绳呢?”当时王先生质问狗主人,对方竟然说,可能是王先生拿着手机的缘故。刚说完一句,另一条狗又在王先生的手上咬了一口,不得已,王先生只好扔掉手机,狗才停止了攻击。当时,这条狗的主人也在。
王先生给记者看了当时被狗咬的伤口位置,可以明显看到小腿有被狗咬的牙齿印记,大拇指的位置也有一处伤口。
听说救治要花钱,陪着来的人溜了
被咬伤后,王先生自认倒霉,没有报警。其中一条狗的主人提醒王先生去医院打狂犬疫苗,然后也陪着去了医院。
医生诊断后,建议王先生打一针狂犬免疫球蛋白,价格1000多元。此时,陪着来的人不同意,说自己没钱,最后竟然找借口溜走了。
王先生所说的狗主人,是当晚陪他一起去台州市中医院就诊的人,也是当时被狗咬伤时在场的两个人之一。
治伤要紧,当时,王先生心里也紧张,就自己掏钱花了1500多元,打了狂犬免疫球蛋白和防破伤风疫苗。事后,再联系陪他去医院的人就联系不上了。
按照王先生提供的号码,记者与那晚送王先生去医院的男子电话联系上,对方否认自己是咬人狗的主人,只是好心帮忙。
“不是我的狗,我家里没有这种狗的。”
“那你怎么陪着去呢?”
“我看没人陪着就跟着去了呀,好心没好报。”
“那你认识咬人的狗的主人吗?”
“不认识,不知道。”
……
这其中到底是故意隐瞒还是另有蹊跷?为了核实情况,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了当时就诊的台州市中医院,查看了监控画面,并且采访了当晚的急诊医生。
从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8月4日凌晨00:50,王先生在一位男子的陪同下来到台州市中医院急诊挂号,当时的挂号费是陪同的人付的。
“属于咬伤三度。”据接诊医生罗杰介绍,王先生被狗咬后,右小腿、右手大拇指皮肤破损,有出血,因此建议打狂犬免疫球蛋白和防破伤风疫苗。“我听到随行的人建议他不要打,愿意跟他私了什么的,后来病人自己付钱打了。”罗杰也不能确定陪同王先生来的是否是狗的主人。
在医院了解完情况以后,记者再次拨通了当晚送王先生去医院的这位先生的电话,他依然矢口否认是狗的主人,“狗不是我的,我怎么可能出钱?”
律师:狗咬伤人,主人得承担责任
关于对方是不是狗主人,王先生没有直接证据。至今,这起宠物伤人事件尚无人出来承担责任。为此,记者专门联系了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卫超。
顾卫超介绍,在生活中遇到宠物伤人时,第一时间应当就医治疗,与此同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清宠物的主人,由宠物的行为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宠物的管理人或者饲养人拒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可以责令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对方仍然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顾律师呼吁咬人狗的主人能主动跟王先生取得联系,双方坐下来把事情协商解决掉。当然,王先生也可以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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