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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我区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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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4 19: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近日,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两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分别是被告人罗仁等6人涉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和被告人李磊朋等5人涉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



案件一:被告人罗仁等6人涉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


法院一审查明,2014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罗仁组织被告人黄伟杰、姜欧、马里、苏官林、池海军及冯必正(另案处理)等人在黄岩区范围内多地实施开设赌场,招引多人参赌,从中抽头获利。在开设赌场期间,为维护赌场利益,多次随意殴打参赌人员,致其受伤。

2015年10月,被告人罗仁纠集被告人黄伟杰、姜欧及黄林建、黄敏(均另案处理)等人殴打刘某,并对其非法拘禁约三个小时。


被告人罗仁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罗仁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罗仁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黄伟杰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9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案件二:被告人李磊朋等5人涉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

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李磊朋于2018年开始在黄岩非法高利放贷,并先后雇佣了被告人王飞、李宾宾一起讨债。在讨债过程中,多次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喊喇叭等手段暴力逼债;同时被告人李磊朋、王飞、王军、盛乐乐等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上述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李磊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磊朋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王飞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

来源:黄岩法院  黄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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