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环节药品、医疗器械 监管力度 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社会共治
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了全区药店和医疗机构 红黑榜评定活动 此前,我们发布了 黄岩药店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红黑榜”
如今
第三期出炉啦~~
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药店医疗机构 上了红榜/黑榜 哪些又被撤销了呢?
列入“红榜”名单的 如被发现质量管理水平下降 将会被撤销“红榜”! 撤销“黑榜”需提出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销。
区市场监管局对以上 被纳入“黑榜” 的企业(单位) 责令整改 并将实施重点监管 涉及违法的依法查处 继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 依法从重处罚 撤销清单
台州市黄岩艳阳天大药房 整改后情况:
这些红黑榜是怎么评定的呢?
往下看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从上一年度开始,未被行政处罚。 2、按照《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信用评价标准》,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级,本年度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且相关缺陷已及时整改到位。 3、药师专业敬业(结合同行评价、从业年限、专业测评等因素综合考虑),着装规范,并保持文明礼貌。 4、店堂、仓库环境整洁明亮,店堂有阴凉区或配备足够数量的阴凉柜,店堂、仓库温湿度实时调控。 5、相关人员对计算机系统熟练使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D级且未整改到位。 2、被行政处罚(以处罚决定书为准,不包括适用免责条款的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改正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3、出现直接列为D级管理的行为或全年累计记分达35分以上的。 4、药师不在岗。 5、店堂或仓库环境脏乱,店堂、仓库未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或调控设备损坏后未维修、更换。 6、计算机系统未使用(抽查店堂、仓库5个批次药品,超过2个未录入系统的视为未使用)。 7、被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8、受到消费者药械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责任完全在生产厂家的除外)。 9、违反药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需进行“曝光”督促整改的其他情形。
(药械质量管理部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从上一年度开始,未被行政处罚。 2、按照《台州市医疗机构药械监督检查记分细则》,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守信,本年度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且相关缺陷已及时整改到位。 3、药械储存、陈列场所环境整洁明亮,有阴凉区或配备足够数量的阴凉柜,温湿度实时调控。 4、药械进销存使用计算机系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轻微失信或严重失信等级且未整改到位。 2、被行政处罚(以处罚决定书为准,不包括适用免责条款的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改正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3、出现单项扣分值达30分以上的违法行为或全年扣分累计达75分以上的。 4、药械储存、陈列场所环境脏乱,未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或调控设备损坏后未维修、更换。 5、被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6、受到消费者药械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责任完全在生产厂家的除外)。 7、违反药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需进行“曝光”督促整改的其他情形。
药店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红黑榜对药店、医疗机构的药械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动态评估,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定期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勇于“揭幕”
提升全区药店、医疗机构 质量管理水平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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