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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梦之霓裳 于 2009-11-6 09:33 编辑
前言:人生的某一段时间,某一段相聚,会是永久的记忆和恒久的感动。
话说,公元2005年8月25日的晚上,一行四人(我,LG,表妹,表妹BF)在椒江海天火锅城吃了一晚上的火锅,吃得每个人都快要趴下。
后在表妹的提议下,我们决定去市民广场逛逛。不然,就这么回家,会撑得睡不着的。
走在市民广场,已经是晚上9点了 。这个时间,广场上人很少,微风拂面吹过,真乃人生一大惬意之事,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享受过了。
走到喷水池旁的沙滩上,看到大家留下很多杰作,还有人堆了一只乌龟,乌龟背上却被人家踩了一脚,一只非常清晰的脚印就这么留在了乌龟背上——超滑稽说。
表妹突发其想,在地上写“××爱××”。
我就在旁边抗议了,因为她写的是我的名字和偶LG的名字。
我说应该写偶LG爱我,写我爱他,那我不是吃亏了?
于是我就追着偶LG打,死活要他写。
他却在那边没反应,气煞我也。
懒得理他,我去看表妹在那里堆生日蛋糕。
在我的建议下,她堆了双层的心型蛋糕,很像哦,可惜少了蜡烛。
我们在这边写的时候,我看到LG蹲在地上画什么东西。表妹BF在那里猜说在写我的名字。
我就跑去看了,结果发现LG蹲在那里完成一个伟大的工程。他写了一个特大的名字,而且每笔笔画都用沙子堆得又高又醒目,好像沙雕一样,真的是很壮观哦。
他在那里写我的名字,我们就在旁边看他完成,偶尔帮他踢点沙子过去。
他写了两个特大的字,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的名字写得这么大,这么壮观,真的是开心。
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很可惜,因为没带相机。而这个时间,公园租赁相机的地方已经关门了。表妹和BF主动请缨,说到远处给我看看。
LG在写完名字后,又在名字外围画了一个特大的心,再用沙堆起来。
LG说:“这两个字,每个字是1M×1M 。”
表妹和她BF回来了,说找到一间摄影店,可是人家不肯过来拍。
我们很失望,LG说要不就算了吧。我想,难道只能留在心里?而不能拍下来?
不然LG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工程,不是不能“流芳百世”了?
我说:“死也要拍下来!”
LG看我态度这么坚决,于是我们就决定,叫表妹和她BF留守,我们去借借。
给自己打气,说要发挥做业务的水平。
我和LG到了那边,见到了老板。说了两次,老板都拒绝了。
说没什么好拍了,拍了没光线也不好。
我在边上沉默了,LG在那里和老板闲谈。问他店租来多少钱,是不是设备不方便带什么的。
谈了几句后,老板面色缓和了,而且主动提起:“你们是不是做了沙雕?”
我一听,就知道有戏了。配合LG一起在那里说,说我们做了一个多小时的,非常想留下来纪念。
说了一大堆好话,反而说得老板不好意思了。拿起相机架子就走,说:“不用谢我,做生意嘛!”
回去的路上,我对LG竖起大拇指 ,我说:“还是你厉害!”
老板到了那边,站在不同的角度拍了好几张。然后再跟着他到店里,选了两张照片。可惜的是,不能把原版照片拷下来。不过,这时候老板变得很好说话了。他说:“没事,我给你存着,你下次来拷贝! ”
^_^,一听这话 ,我们所有人都乐呆了 。
一直都觉得LG不懂得浪漫,很多事情都是说了他才去做的。
可是,我想,他做的这两个字和沙滩上那幅画面,已经深深刻进了我的心里。
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
感动,久久滴!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 ,不一定是要花很多钱,只要是花心思去做的,就已经足够了!
揣着花了20元钱打印出来的相片,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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