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32
注册时间2007-7-29
在线时间 小时
金币
魅力
- 积分
- 6617
|
狗这东西着实是有趣,对主子总会摇摆着尾巴,围着你哈来哈去,且总想用湿了巴汲的舌头来舔你,若是在夏天,当它够不到人脸时,便会将主子的光腿或脚丫抱住,象人吃冰棍时的样子,舔的颇津津有味,对于你情愿于否却全然不顾,这感觉颇象某些人类的行为。我曾很想解读狗的真实心理,无奈这课题于我而言,其太过艰难,因无法与狗做语言上的交流,不能问有所答,所以终是无解,而人类对狗的大多数情感表述,我觉得多是出于主人的一厢臆测而已。不过,我发现狗与人类也有一些习性上的共性,其妙而肖,且在情感上,相互间多已认可是同类了,所以大多数养狗的人,在称呼爱犬时总会用“儿子、闺女”等这般亲密的叫法,而在称呼伴侣时,亦常用“狗他爹”或“狗他娘”这样的腻称,对方听来也并不觉的是侮辱或怎样。因狗与人的关系过于不正常,所以用“狗”来骂人也便成了随手拈来的利器。在人类社会中,等级制度是社会进化的必然结果,有等级自然就有了尊卑的划分,如此,“溜须拍马”对于有志上进的人而言,也就成了由下而上“进步”的法宝,然而在“甘于堕落”或被某些教条主义框晕了脑袋的人眼中,“溜须拍马”者则是其*无比的,便总会按捺不住地骂出声来,指着人家的后背说:“丫地,这人跟狗似的!”在被“拍”的人看来,“溜须”者虽逃不出“狗”的模样,但并不会心生厌恶感,反而会对“狗样”的人产生好感,这种感情一如主人对狗的感情一样,会把他当作“家人”来看待,那么好处自是不会吝啬了,就好象一个主人看自己的狗,“疼爱”的情感便油然而生,便会给“他”建个好窝,留根骨头给“他”啃啃,有闲时也会用手摸摸“他”的毛。“打狗也要看主人”实在是一句大实话,也是社会的规则。无论在“单位”或是在“江湖”中,跟一个“老大”或融进某一“势力范围”则是你生存的必要条件,会令你有安全感,也能吃上一碗“剩饭”,且可以放心地吃,不必担心别人来抢,因为“主人”是有威慑力的。对于一个跟“老大”混的人而言,虽然其一言一行都能将狗的“行径”学的惟妙惟肖,但内心深处总会有些不舒服,且对“狗”这一字眼很敏感,所以便造出了“马仔”这一称呼,跟狗相比,马虽然也是“家”畜,但比“狗腿子”一类尚算高级些,也能在心理上掩饰一下微微的楚痛。狗虽然温顺,但终归有一口利牙,且很难说狗对主人就是绝对的忠诚,对人而言,“忠诚”大多带有功利成分,总会希望得到些什么,若“忠诚”得不到回报,那么再恭顺温良的狗不免也会对主子咬上一口。对于人而言,虽没有利牙可以咬人,但被逼急了或无路可退时,也会跳将起来,而采用的手段也不会象狗那般单一,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狗急跳墙”的事在我们身边并不鲜见,所以圣人总反复教育我们做人不要太过分,要“无过无不及”或“克己复礼”等等。狗一旦“人性”化,便失去了自立的能力,所以会对主子极尽谗媚之能事,一旦哈吧不好,或主子另有新欢,那狗最惨的下场莫过于变成“丧家之犬”了,而此语用于人身上,对于“落魄”之态的形容堪称极致。“丧家之犬”一语的由来出处亦是很有意思,竟是对我们“万世师表”孔老夫子的嘲弄之语,出自《史记-孔子世家》,其中郑人挖苦孔子的原话为:“累累如丧家之狗。”狗作为宠物,除满足主子的某些“病态心理”需求外,另一项功能便是“看家护院”的作用。古时几乎家家门口都栓一条大狗,不过这都些小户人家,其主人也多如其养的狗一样,只是嗓门大而已,真让他“咬”一口,却未必有那个胆量。于之相反,豪门宦府是绝不会这样拿狗来唬人的,他们的大宅门前会立两个石狮子,一如主人一样,并不会汪汪叫唤,而是不言而威。现在也就在农村还有人养狗看家,城里人多把狗当儿子养,天天惴惴小心地藏着,并不敢奢望狗宝贝来护家,再者说,现在的宠物狗也确实没那个本事。狗退化了看门的本领,但门的重要性也不能就此降低,故现在的大门就多*人来看了。在前几年,看门的多是老头,后来发现这行当有演变为养老院的倾向,所以现在都改用年青人了,且多为膀阔腰圆的家伙,他们整齐的近似于民国时期伪警服的行头一旦加身,挺直了腰杆往那一站,也确实是威风凛凛,也的确可以令心理素质差的过往之人不寒而栗。“狗眼看人低”是一句骂人的经典,多是受了狗的冷落才会如此愤愤地骂上这一句,且都是躲在暗处,并不敢大声,怕被狗咬着,而敢于踢狗一脚的人,对这等阿Q式的言语自是不屑一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