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装修,最高补贴2万元!操作细则看这里→
近日省建设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具体来看↓↓↓
一
补贴范围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入户门、智能门、智能锁)、定制柜、卫生洁具(不含智能坐便器)、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上述品类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本补贴。
该政策适用于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
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二
补贴申领程序
补贴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01小程序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进入【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首次使用需先授权登录。
02补贴预约
点击【查看准备材料】按钮,查看家装补贴申请要准备的材料。
【点击预约】按钮,进入预约页面。只能选择五天内的一个时间段,每天分成“早上(09:00-12:00)、下午(13:00-18:00)、晚上(19:00-22:00)”。
预约成功后,支持取消预约,点击【取消预约】按钮,确认取消后,取消本次补贴申请预约。若要申请补贴,需要重新预约。
03补贴申请
点击【补贴申请】进入申请页面。仔细阅读并同意《用户须知》。
【同意】后,进入材料准备确认页面,可查看申请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提前准备,点击【我已准备好】,进入申请页面。
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装修(服务)合同、税务发票、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银行账号等。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补贴申请人、合同委托方(甲方)、发票购买方、银行账号均应统一为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并提供关系证明。
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申领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屋产权人银行账户。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应当及时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
三
咨询电话
0576-84273074(统筹协调)0576-84273099(集体土地住房)0576-89195127(国有土地住房)
附件:1.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2.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物品材料清单(样表)
3.申领补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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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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