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微信号 小伙贪图小利被判刑
如果有人告诉你,只要点点屏幕,将微信账号低买高卖,就可以轻松获利,你能经得起这个诱惑吗?日前,天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倒卖微信号的案件。小伙王明(化名)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可以“赚钱”的微信群,加入之后,联系了一个网友请教如何赚钱。对方十分“热心”,向他传授了微信公众号买卖相关信息。王明在这位网友的带领下,成为了倒卖微信账号的“中间商”。
期间,王明意识到倒卖微信号是违法的,但是贪图小利,仍收购、出售微信账号。
经查明,王明利用网络平台非法倒卖微信账号和密码,以牟取私利。在此期间,王明向买家赵强(化名)提供了34个实名微信账号和密码,销售额达到2万余元,从中获利近4000元。同时,王明还向买家李华(化名)提供了67个实名微信账号,其中51个账号更是绑定了银行卡,销售额2万余元,获利1000多元。
天台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明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判处王明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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