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发表于 2024-1-11 12:48

小伙喜提宝马想秀一把 竟在马路上漂移、闯红灯、逆向? 交警:必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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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14时20分许,直属二大队院桥中队接到一起群众举报,一辆无牌照小型轿车在黄岩区院桥镇下店村路段处,涉嫌危险驾驶,危害他人及车辆安全,请交警部门予以查处。

接到举报后,院桥中队执勤交警第一时间查看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在核实了该车辆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后,通知该车驾驶人前往院桥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调查,驾驶人彭某某新提一辆宝马车,想着车辆还没上牌,且事发路段车辆稀少,交警肯定查不到,本着想玩一玩,秀一下车技的心理,在马路上玩起了漂移,且完全不顾信号灯及逆向行驶炫技,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安全。
民警对驾驶人彭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同时要求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记6分的处罚。彭某某诚恳地接受民警的教育和处罚,并表示将吸取教训,今后不再做出此类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漂移、闯红灯、逆向等行为,均属于危险驾驶方式,不仅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也是对驾驶人生命的不负责。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台州交警

安德的影子 发表于 2024-1-11 18:21

有一项罪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什么这些危险驾驶(追逐,逆行,高速公路停车倒车)都不起诉呢?非得每次出事死了无辜者再处理吗?

浅蓝色De 发表于 2024-1-11 21:58

这是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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