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遇查忙换座
交警:我全看见了!开车上路必须要先取得驾驶证,可总有一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还贸然开车上路。8月20日上午,台州交警高速一大队组织警力在G15沈海高速临海北收费站外广场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浙B号牌的黑色轿车在距离检查点十几米处,停在了车道中央。
随后,前排两名男子迅速交换了座位,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二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这一幕被现场民警尽收眼底。
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人进行询问核查:“刚才谁开的车?”
驾驶人略带紧张地答道:“我开的。”
“你开的车?刚才不是在换位子吗?”
眼见无法隐瞒,驾驶人转而说是因为两个人都没带驾驶证才换的。
可如果仅仅是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有必要更换座位还不承认吗?民警随即询问副驾驶乘车人麻某是否有驾驶证。麻某却支支吾吾,眼神飘忽躲闪,神情显得有些不自然。这让民警暗暗生疑。
眼见无法抵赖,麻某承认他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当事人麻某早在2022年就因酒后驾驶被宁波交警处罚过。然而,麻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继续以身试法,无视法律尊严。在今年2月又因酒后驾驶被宁波交警查获。由于是二次酒驾,他的驾驶证被吊销。
麻某告诉民警,自己本来是和朋友一起来临海配眼镜的,结果回程时,朋友说对临海的道路不熟悉,不知道在哪上高速了。麻某便隐瞒了自己驾驶证被吊销的事实,再一次心存侥幸地又坐上了驾驶座。没想到临近收费站时发现前面有民警执勤,麻某便对朋友说自己忘带驾驶证了,两个人在慌张之下还是硬着头皮交换了位置,刚好被交警逮个正着。
最终,民警对麻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违法车辆,麻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台州交警提醒:会开车不等于能开车。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持“证”上路。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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