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集中整治!(附举报通道)
在家庭生活中燃气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伴随着安全隐患
而不少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薄弱
缺乏基本的用气安全常识
和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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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燃气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10月8日
我区将进入集中攻坚阶段
重点聚焦以下10项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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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焦燃气经营等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
2.聚焦公共场所等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
3.聚焦老旧小区等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
4.聚焦燃气工程等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
5.聚焦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
6.聚焦管道设施等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
7.聚焦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
8.聚焦做好燃气金属软管更换工作
9.聚焦落实入户安检闭环整改工作
10.聚焦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通过依法依规查处、停气限期整改、积极劝导解释等刚柔并济的方式大力推进隐患整改。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吊销证照、关闭取缔。及时组织“回头看”,逐条逐项核查隐患整改情况。
在执法过程中
我区将严格坚持“四不放过”
落实“五个坚决”,实行“六个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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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不放过”
● 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
● 隐患消除不到位不放过;
● 制度不完善不放过;
● 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落实“五个坚决”
● 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
● 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 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
● 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实行“六个一律”
● 对使用燃气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位置不规范或未正常使用以及“油气混用”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餐饮等场所,一律暂停供气;
● 对占压燃气管线、燃气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予以拆除;
● 对违规充装、非法储存和倒卖“黑气瓶”“黑燃气”的人员,一律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 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查处;
● 对私自接装改装液化气设备、私拉乱接燃气管线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依规予以惩戒,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风险隐患悬而未决的有关人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针对燃气安全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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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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