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百晓 发表于 2023-4-20 09:21

黄岩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认证已启动

认证将持续至6月底

日前,记者从区残疾人联合会获悉,我区202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已启动,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为提高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就业,2021年,省残联等6部门印发《浙江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

“对安置残疾人比例超过25%的集中就业企业,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安置残疾人比例超过1.5%的按比例就业企业,每多安置1人,每年拟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5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区残疾人联合会事务中心主任赵伟勇对上述办法解读道。

超比例奖励是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可享受到的政策之一,除此之外,还有退税、残保金缴纳、备案(按比例安置残疾人认证)等相关政策。

据介绍,此次认证方式分为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方面,区内普通企业(有残疾人的)、残疾人之家、福利企业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用“法人登录”进行申报;线下申报方面,可到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楼窗口办理。

其中,线下申报需提供材料包含《黄岩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首次申报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首次申报、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未签订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有关证明;2022年度1—12月社会基本保险缴纳明细材料(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022年度1—12月残疾职工工资册和残疾职工工资发放银行明细(原件或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其他证明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资料(2022年度残疾职工变更花名册等)。

区残疾人联合会提醒,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各类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逾期未申报办理的,将视作未安置残疾人,后期不能补办,请各用人单位予以重视。

来源:今日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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