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台州69人 因“拒执罪”被判处刑罚
重拳打击拒执罪 合力破解执行难执行立案后擅自转移名下房产、拒不腾退房产、拒不交出车辆、借用他人名义进行高消费……这些“花式”拒执行为,均被台州公检法机关联合“重拳”打击。
2020年1月6日,陈某在拒不执行600余万元及其利息的情况下,仍以37万元的价格将其名下的宝马牌汽车过户至案外人胡某名下。同年5月,胡某以债务转移的方式,再将该车辆过户至陈某的儿子名下。
经查证,上述车辆交易行为并无实际的借款依据和交易资金流转,系恶意转让财产的逃避执行行为,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椒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
这是一起典型的规避执行并转移财产的案件。昨日上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2年度拒执打击的工作情况,并集中发布9起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361件,公安立案侦查221件,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移送数居全省第二。审结拒执刑事案件120件,69人被追究拒执犯罪刑事责任,其中5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人被判处拘役。通过有力打击,相关案件已执行到位金额2033.86万元,其中自诉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73.95万元。
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市县两级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等机关,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亮剑”,加强失信统一曝光,不断加大公诉追究力度,形成了联合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多跨协同机制。
“任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主动报告财产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台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林森呼吁,市民也可以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拒执犯罪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惩治,共同维护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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