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废水直排河道,台州奖励2万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举报奖励领域的4个典型案。我市群众举报排放有毒物质案是其中之一,办理案件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受到表扬。群众举报企业偷排废水
去年1月,有群众向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台州市威仕特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废水直排河道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线索后,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和临海市公安局立即组建联合专案组,快速落实联合会商、督办、打击工作机制。
“我们利用无人机对该公司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并对流经厂区,延伸至厂外南面的中台村东闸内和东闸外河道水质进行采样。从临海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看,中台村东闸外锌和铅指标均超标。”临海分局古城中队毛威介绍。
部门查实,公司法人入刑
锁定证据后,临海分局立即联合临海市公安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勘察到该公司酸洗车间磷化槽东北角集水沟墙壁有一个偷排洞口,该洞口直径约15厘米。经监测,该公司酸洗车间磷化槽集水沟渗漏处废水锌浓度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浓度限值10倍以上。
在查实的证据面前,该公司法人交代已于2020年8月发现酸洗车间磷化槽废水通过渗坑进入厂区河道,但未采取相应整改、防治措施,任由废水直排河道。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临海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3月,临海市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林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举报人获得2万元奖励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的奖励;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的奖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这是一起典型的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乏的案件。该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对于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震慑潜在的污染者具有典型意义。同时,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和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形成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新格局。”临海分局执法队副队长李辉进一步表示,若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市民揭发检举,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等实行严格保密。并且部门在核实举报内容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奖励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来源:台州晚报 应该奖哦! 举报刑事案件奖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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