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就要“斤斤计较”
“34.68元,明明我微信可以精确扫出来的,为什么未经我同意直接四舍五入收34.7元。”李女士很气愤,拨打12345投诉超市。(1月6日《台州晚报》第3版)不仅仅是去超市购物,不少市民在酒店、宾馆等餐饮娱乐场所消费乃至乘坐出租车时,也都曾遇到过类似情况:结账时发现零头被四舍五入凑了整。顾客如果要求找零,得到的回复要不“这是店里的规矩”“电脑系统设置好的”,要不就是遭遇“几毛钱都计较”或鄙夷、不屑的眼神和回应。面对这种情况,很多消费者都自认倒霉,不愿和商家较真。
同样是超市等实体店,并不是每个商家都采用所谓“四舍五入”的计费方式。一些商家嘴上说是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事实上在收款时却往往是只入不舍,因此与其说是这些商家没零钱找或嫌麻烦,不如说是想从消费者身上占得一点小便宜而已。这种行为虽然看似不大,却是典型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必须纠正。
四舍五入不找零之所以成为买卖中的潜规则,这显然也是与部分消费者的“大度”有关。我们看到,很多消费者似乎只有在大型消费被侵权的时候,维权意识才表现得十分强烈,而对于一些价值较小的侵权行为,却往往因为嫌麻烦、怕丢面子等原因不予计较,甚至假装没发觉,这就在客观上纵容了商家的这种侵权行为。
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被商家侵权是不应有“贵贱”之分的,无论被侵权的价值大小,其性质都是一样的。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无论轻重,商家都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相比之下,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就显得比较宽容,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再一味宽容,商家的胆子自然就越来越大,甚至由欺骗变成明目张胆的欺诈。
同市场经营中的不法行为作斗争,不仅仅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也是消费者应尽的义务,消费维权必须“斤斤计较”。很显然,如果每一个消费者在发现被商家侵权的时候,都能像报道中的李女士那样表现出“很气愤”,并且毫不犹豫地打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相信再利欲熏心的商家也只有老老实实经商,不敢同消费者耍小聪明。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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