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发表于 2021-11-4 10:06

3岁男孩洗“夺命澡”中毒夭折

因燃气热水器安装不当,出租房房东被判赔偿近80万元


出事的出租房卫生间

租客在出租屋内洗澡时,不幸因吸入泄漏的煤气中毒身亡。死者家属随后向房东提起索赔。近日,黄岩法院判决房东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共计795750元。

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出事故

房东章某有三层立地楼房三间,与儿子小章、儿媳林某一起居住。由于房间空余较多,林某便对外进行招租。

葛奶奶从外地来到黄岩务工,租了二楼的一间房间,卫生间公用,月租金550元。

今年3月1日下午,葛奶奶带着3岁的孙子在卫生间洗澡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昏迷不醒。葛奶奶经抢救后脱险,而小孙子不幸夭折。

孩子的父母认为,燃气热水器由房东安装在出租房卫生间内,不符合安装要求是造成孩子中毒死亡的直接原因,房东应负主要责任。

据此,孩子的父母诉至黄岩法院,请求判令章某及其儿子、儿媳共同承担赔偿损失合计119万余元。

浴室存在安全隐患

发生中毒的卫生间,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空间狭小,密闭无窗户,通风设施较差,未见明显排风扇出气口。在卫生间的房门右侧有一个柜子,液化石油气钢瓶就摆放在柜子下层。柜子上层则摆放着一台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烟道式),热水器比较陈旧,买来已有六七年了,未设置烟道及排气管,仅上方有一排烟孔,通至卫生间的天花板之上。

双方均有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房屋的出租人,在出租房的卫生间内安装燃气热水器,却未按要求安装给气口,未设排气口或排气扇等通风安全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是造成受害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原因。被告对自己所提供的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儿子小章、儿媳林某虽然并非出租房的所有权人,但相应房屋的出租事宜由林某出面洽谈,房租由其收取,租金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三人实际上已对该房屋进行了共同占有、使用及收益,故均应被认定为房屋管理人,负有相同的管理义务及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原告葛奶奶作为监护人,明知卫生间安装的是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且使用年限已久,仍带孙子进入密闭的浴室洗澡,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的过错。

黄岩法院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结合各方过错及事故发生经过,酌情确定三被告共同赔偿795750元。

法官说法

有的房东为了省钱省事,安装热水器也没有加装烟管,很容易导致一氧化碳直排屋内,且出租房面积狭小、封闭,容易发生意外。

秋冬季节气温骤降,往往是一氧化碳中毒的高发时节。房东务必妥善排查出租房燃气、供暖等安全隐患。租客也要增强安全意识、租住时首先检查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双方共同努力避免悲剧的发生。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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