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薅羊毛”,“油耗子”被抓了
偷卖公司50吨柴油,4个多月非法获利21万余元由于南北方温差,等质量的柴油从北方运到南方体积会变大,而交付时仍按照固定的吨升比,于是驾驶员利用这个漏洞,把多出来的50吨油品偷偷卖掉。近日,这起案件在黄岩法院落锤。
一吨便宜700元,买卖双方“一拍即合”
“我这有多出来的柴油你要吗?比你从油库买要便宜700元一吨。油品不用担心,都是供给中铁各局工地的,你自己直接去油库拉就可以!”面对陌生男子的搭话,正在油库加油的凌某将信将疑地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好友。
两人在微信上谈好价格和吨数后,凌某按照约定的时间去油库报上自己的车牌号,签了个字就把油领了出来。第一次“合作”顺利完成,虽然明知这名男子的柴油来路不正,但想到自己也有利可图,两人心照不宣达成了长期合作。
物美价廉还“正规”,这名神通广大的男子究竟是何许人也?他既不是当地手眼通天的“地头蛇”,也非油库内部监守自盗的“硕鼠”。这名神秘男子名叫程某,河南某运输公司派驻台州的驾驶员,他与同事许某共同负责相关运输业务,从油品存放点将油运到中铁各局在台州的施工工地。
“油耗子”发现管理漏洞,动起了歪心思
程某在一次运输过程中意外发现,从油库出库的柴油是以“吨”为单位计数,每吨1220升左右。而中铁各局工地接收柴油是以“升”为单位计数,吨升比固定为每吨1190升。出库和接收之间的吨升比不同,如果有心操作,每吨柴油都可以剩余30升左右。
原来,运输公司与中铁各局工地所签订协议里的吨升比是按照全国平均气温水平确定的,但由于南北方气温差异,台州地区夏季气温较高,油品热胀冷缩,导致等质量的柴油在南北方的体积不同,于是就多出来了这一批“正规”的柴油。
程某把这个意外发现告诉了同事许某,渐渐地二人就动起了歪心思:既然是多出来的油,不上报公司也不知道,不如自己私下卖了赚点外快。二人一拍即合,干了!
由于工作调动,许某当时离开了台州,二人商定由程某负责具体操作,事成之后五五分成,于是就有了油库搭话的那一幕。
每次卖油之前,程某都会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凌某,商定好时间、价格后,程某向油库报备凌某所开的油罐车车牌号,以自己来不及送让买方自提的名义,将多出来的油从油库卖给了凌某。
作案手法已然水落石出,那么,这凭空多出来的油,究竟应该归谁呢?
按照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甲方)与某运输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油品运输服务协议明确约定:“因温度变化等导致的油品体积变化,由运输公司自负盈亏”。
该公司的要求是将多出来的油品到公司报备,由公司统一处理。由于台州地区的业务是公司新拓展的,缺少对应的监管,全凭员工自觉,这才让程、许二人钻了这个空子。
2020年10月,相关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凌某无法提供油罐车内柴油的有效来源及对应凭证,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就此东窗事发。
非法侵占公司50吨柴油,4个多月获利21万余元
经查,从2020年5月开始,短短4个多月,程、许二人非法侵占公司50吨柴油卖给凌某,从中非法获利21万余元。
凌某作为油罐车司机,对于油价了如指掌,心里也清楚这种低价油肯定来路不明。但为了赚点利差,凌某收购程某的柴油10余次,用于自己工地上使用或私下转卖给了他人,从中获利2.7万元。
近日,经黄岩检察院起诉,黄岩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许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万元。
正所谓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但是有些人却不把知识用在好地方,反倒是用在了违法犯罪上。承办检察官提醒各位司机,要在正规的油库、加油站以正规方式购买油品,切勿因贪一点小便宜而去购买“私油”,得不偿失。
来源:台州晚报 有点“聪明”过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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