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法院—— 改进家事化解机制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近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陈某通过移动微法院申请了《离婚证明书》。两小时过后,陈某即拿着《离婚证明书》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以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携带调解书或判决书才能办理案件相关的房产、车辆转户等手续,其中涉有离婚案件具体事实、个人财产等大量隐私。为更好地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权益,黄岩法院创新推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只记载必要证明信息的《离婚证明书》。在该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申请,1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发放,成功后即可用于房产、车辆转户等手续办理。
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黄岩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9年,该院成立家事审判改革领导工作小组,选任经验丰富的法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实现专业化集中审理。2020年,在审判大楼内设置“天平调解室”,对调解不成立案的,由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联合诉中再次调解。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周某刚一成年就未婚先孕为被告王某生下一女,并于3年后领证结婚。婚后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周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两人的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女方及其家人照顾,周某要求王某补偿经济损失。法院认为,夫妻一方为抚育子女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补偿。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自愿补偿周某2万元。
2021年,黄岩法院与区妇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衔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纪要》,各设一名专职联络员,进行常态化对接,并明确就该区妇儿权益保障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召开2次会议。
同时,下沉至各乡镇巡回智慧法庭,为乡镇妇联组织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今年来,各巡回智慧法庭共化解家事纠纷56起。
黄岩法院坚持司法能动,推动建立司法、行政、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1-9月,该院新收家事纠纷案件511件,同比下降6.92%;调撤率84.7%,同比上升32.43%。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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