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燃气“一瓶多灶” 清除餐馆“隐形炸弹”
“老板,一个燃气瓶只能通一个灶台,这燃气瓶使用时违规改装三通接头,将一个瓶供两个灶台使用,危险性极高。这是《责令整改通知书》,请你务必抓紧时间整改……”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组织开展燃气专项检查,在巡查至东城街道柔桥路时,发现一家面馆为提高燃气使用效率,在使用瓶装燃气时用软管三通连接灶台,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标准安装燃气燃烧器具。一周后,执法人员查看整改情况时,发现该面馆仍未改正。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面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处罚人民币300元整,目前已结案。
在持续一个月的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要求,对辖区餐饮店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全覆盖。执法队员逐店上门对燃气灶具的安装使用、燃气管线的设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要求店家尽快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加强餐饮店燃气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全力杜绝燃气安全隐患。
来源:今日黄岩 {:1_136:}{:1_136:}{:1_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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