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还很长,千万不要去毁皮!| 黄岩区八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行动
严禁给未成年人文身,
是文身师最基本的职业准则,
也是衡量文身师人品的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为何不能给未成年人文身呢?
一、文身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还在发育阶段;18岁以前,骨架肌肉还在快速成长的阶段,体型在成人后会有很大的变化;所以未成年人文身在几年后也会明显变形,影响美观);
二、清洗文身的过程痛苦(像火烧一样);
三、清洗文身的费用高昂(有些高达十几万甚至几十万);
四、会影响将来的上学和就业。根据《应征公民体检标准》第十一条规定,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在一些特殊公务员岗位,比如人民警察的录用体检中,如果有文身,也视为体检不合格。
2021年4月2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市监信【2021】2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精神,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家庭保护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共同责任,全力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到2021年6月,未成年人文身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初步遏制,文身行业监管和自律明显加强。
杜绝未成年人文身
我们在行动!
4月29日至5月14日,黄岩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共检查了经营户16家,发现超经营范围从事文身服务主体4家,未公示服务收费项目主体5家,名称不符合主体2家。目前,已责令限期改正。
一、 齐抓共管,协同配合
4月29日,召开未成年人文身联合专项治理会议,建立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商务、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参与,联动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联合执法,细化分工,定期交流工作进展,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 摸清底数,分类治理
组织对从事文身、纹绣纹眉等活动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实际从事文身服务的市场主体名录,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予以标签标注,并进行动态管理。督促经营者公示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解释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的法律风险;对非法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三、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引导文身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志,建立文身人员实名登记制、年龄核查制,履行文身风险告知义务,签订承诺书,签订承诺书,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四、 强化引导,营造氛围
教育、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等单位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未成年人杜绝文身主体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坚决抵制文身行为。
我们都是从青春期走过来的;青春期的少年,爱酷,爱美,想法奇特也不断变换;然而,日子还很长,身体上的印记却永远也抹不掉……当经历变化了,当审美有所改变了,当文身影响到你的未来了,你会为自己曾经做出的决定后悔不已……
所以,请沉淀下来,过好自己的少年时代。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应该取缔
都是诱导未成年人纹身的
成年以后的有成熟思维很少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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