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发表于 2021-3-18 13:49

亮剑2021-春雷行动丨快递公司使用电子秤有猫腻?立案!

电子计价秤是广泛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其产品质量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电子计价秤里面到底有没有猫腻?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去一探究竟!


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江口街道某快递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营业大厅内有4台电子秤,据该负责人陈述,上述4台电子秤主要用于顾客来该营业部邮寄快递物品时称重用的,根据称出的重量计算邮费。



执法人员发现电子秤没有张贴强检合格证明,于是要求该店负责人提供4台电子秤检定证书等相关材料,当事人称无法提供。执法人员以当事人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立案调查。
经核查,该公司使用的电子秤没有进行周期检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户:电子秤是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要求,凡是作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电子秤,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作最高计量标准的电子秤,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电子秤,在使用之前均需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才可以使用。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电子秤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商业用的电子秤(显示的有金额/单价/重量)他的校准是个人不能进行的,因为涉及到商业交易的金额,只能去当地计量检测部门检定。

广大市民在消费结算时要注意商家在用计量器具上是否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无强检合格标志说明该秤可能未经检定合格,应注意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最后为大家介绍一个计量小窍门:“把自己的手机称下重,以此为基数和参照物。在保持手机没有变化装饰物等的情况下,以后用手机称下商户的电子秤,若与手机实际重量相同,商家的秤就没有问题,如果重于之前的参数,那么市民们就要小心了。”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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