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两个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开仓
12月25日,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临海站、温岭站正式开仓。今后,流入台州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三证一码”齐全,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及“浙冷链”码齐全。12月4日,在全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疫情防控办要求各地在12月25日前建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投入使用,以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疫情传播风险,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管控、全链条管理、全过程溯源。
按照会议要求,我市立即开展行动,分别在临海市、温岭市火速建设两个公共集中监管仓,每个公共集中监管仓组建“1+1+1”三支专业队伍,即专业的行政队伍、消毒队伍和采样检测队伍,负责日常运行管理。
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临海站位于古城街道汇墅路290号,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设有6个冷库,冷库面积250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48个标准货柜;温岭站位于松门镇金港路,建设面积3040平方米,设有4个冷库,冷库面积288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50个标准货柜。
公共集中监管仓是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传播的第一道关口。记者从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12月25日起,通过台州口岸进入或市外流入我市进行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如不能提供规范化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此前已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如不能提供我市监管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须在12月31日前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进仓食品要在核酸检测合格,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取得相应证明,完成“浙冷链”赋码后才可以出仓。
集中监管仓实行预约申报制,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应至少提前2天通过浙江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PC端、浙里办APP、支付宝登录“浙冷链”,进行信息申报和监管仓预约。进口商也可以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点击“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预约”进行操作。
来源:台州日报 {:1_136:}{:1_136:}{:1_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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