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累计处罚超9万元!在黄岩,“垃圾分类”动真格
生活中你做到垃圾分类了吗?
垃圾不分类
罚款就来喽
今年以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扩大执法范围
全面提升执法力度
从严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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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25日
我区已累计处罚
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559起
累计处罚金额超9万元
来看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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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10月,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南城街道十里铺村,发现有一堆泡面盒随意扔在路边,经调查是王某所为,该机关遂向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
※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9月,黄岩某小区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该公司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当事人所在公司处以600元罚款。
※ 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垃圾分类靠自觉
处罚绝不是最终目的
人人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才能共创整洁美丽家园
下阶段,我区将继续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为基础,加强对各餐饮酒店和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在小区大力度推进“撤桶并点”工作,利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等,全力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省级高标准小区和示范小区、学校、单位、企业等。
来源:掌上黄岩 {:1_161:}{:1_161:}{:1_161:} {:1_136:}{:1_136:}{:1_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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