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收养“萌宝”,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近日,黄岩公安分局宁溪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两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6月11日,黄岩区屿头乡沙滩村一酒店工作人员小杜(化名)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两只幼鸟,还不会飞,一个劲地在那扑腾。小杜猜测它们应该是从树上掉下来的,出于好心便将其收养。翌日,小杜听人说这好像是“猫头鹰”,上网查找一番,发现小东西跟网上介绍猫头鹰的图片很相似。
原来,猫头鹰别名“鹗”,夜行性鸟类,是捕鼠的能手,大部以鼠类为食,是益鸟,为我国二级保护动物。
得知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杜立马联系了宁溪派出所向民警求助。民警首先肯定了小杜的做法,并将国家保护动物的重要性及处理方法详细地介绍了一遍,随后将两只猫头鹰带回了派出所。看着这“萌宝”,民警一时间也有点犯难。眼睛如铜铃,嘴巴似镰刀……
民警给它们喂了水、小米、肉,可两个小家伙儿就是不肯吃,大眼睛里满是恐惧。“快吃吧,吃了才能长大啊。”民警轻声念叨着,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几分钟过后,猫头鹰张开嘴巴,叼起肉块吃了下去。后民警联系了动物保护协会,把这两只猫头鹰交给了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相信经过工作人员的悉心照料,这两只猫头鹰将茁壮成长,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警方提醒:如果大家在路边、家中发现有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其次不要随意进行救治、圈养,严禁私自捕杀买卖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应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站联系进行处理。
来源:黄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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