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发表于 2020-4-10 17:56

台州首例攻击网游公司的黑客被判刑,其真实身份竟是……

近日,台州首例黑客破坏网游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判决生效,被告人骆某(贵州开阳人,27岁)因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而充当“网络打手”的凌某(广西防城港人,24岁)也以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2019年2月14日,黄岩警方接黄岩某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公司的网页服务器、游戏服务器等20余台服务器无缘无故遭到不明DDOS攻击,造成该公司20台服务器不能正常访问,这些攻击让用户无法登陆,造成大量用户流失,给公司产生了巨额损失。
黄岩公安分局接警后抽调网安、派出所等民警组成专案组进行专案侦查,经过1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专案组民警先后到江苏、云南、河南、福建、广西、广东等国内多地调查取证,至3月25日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骆某、凌某等4人,打掉了一个以骆某、凌某为首的DDOS黑客攻击团伙。





据调查,骆某在2018年毕业于某高校,本着对网络知识浓厚的兴趣,大一时期,他就通过自学掌握了IT知识与技能,顺利考取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师证书。因为经商头脑灵活,在校期间他还多次被评为“创业知青”。大学毕业后,骆某被安吉某科技公司聘任总经理一职,收入不菲。由于长期沉溺于网络,他发现了一些论坛、QQ群等平台会发布攻击网站、买卖攻击流量等信息,便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
随后,骆某开始接受“客户”的雇佣,从事网络攻击接单并尝到了一些甜头。这次,骆某以300元/小时的价格从“客户”处接单,要求攻击台州市某智能科技公司网站,把服务器IP“打死”。骆某接单后,通过其原先加入的QQ群发单,将业务转包给同样懂得DDOS攻击技术的凌某(网名“黑猫”)等人从中赚取差价。

在接下该笔业务之前,无业宅家的凌某就与“小害虫”“天客”(另案处理)等人合谋通过DDOS网络攻击服务器赚钱。接下该单“业务”后,凌某等人使用DDOS黑客攻击技术,轮流攻击上述公司服务器,致使该公司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来源:黄岩公安

hhhzzz 发表于 2020-4-1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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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 发表于 2020-4-10 21:41

DDOS攻击不难,但是通过DDOS攻击竟然可以牟利,这个是第一次听说,竟然还会有人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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