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不会说话的鹦鹉被卖了,3人获刑
原来,这些鹦鹉是濒危野生动物聪明伶俐的鹦鹉,是不少市民眼中的萌宠,但是,有些鹦鹉是不可以随意买卖的。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3名倒卖濒危鹦鹉的卖家均获刑。
王某是云南人,在黄岩花鸟市场开了一家店,主要售卖蜂蜜,偶尔也做些倒卖宠物的生意。2018年12月,一个女孩上门推销鹦鹉,王某用1只八哥交换了4只小太阳鹦鹉。他说,买鹦鹉是出于个人爱好,想教鹦鹉说话。养了两个多月,鹦鹉还是不会说话,王某彻底失去了耐心。他以每只350元的价格,陆续把4只鹦鹉卖给了在路桥花鸟市场开店的老板娘赵某。
根据赵某回忆,今年2月初,王某来到她店里,询问是否需要小太阳鹦鹉,被她拒绝了。没想到,王某走后几天,老客户陈某来店里,表示想买小太阳鹦鹉。赵某当即答应帮陈某牵线联系,随后她将从王某处购得的鹦鹉以400元每只的价格陆续卖给了陈某。赵某说,她知道小太阳鹦鹉是禁止买卖的,所以也没有这么大胆经常买卖这种鹦鹉。
家住椒江的陈某,在一家制药企业上班,还在椒江的一处花鸟市场里开了店。今年2月,他从赵某店里买了2只小太阳鹦鹉,之后卖了出去。今年5月初,他又在赵某店里买了2只小太阳鹦鹉,带回自己店里出售,直至被查获。
陈某承认,有顾客曾告诉他,小太阳鹦鹉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卖的,他自己也在网上查过,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知道以后,他还是把鹦鹉挂在店里,希望卖出去挣点钱。
今年5月27日,椒江区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对陈某经营的店铺进行检查,查获待售的2只小太阳鹦鹉。经鉴定,涉案的2只鹦鹉学名为绿颊锥尾鹦鹉,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赵某、陈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4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鹦鹉等宠物时需特别注意,很多习以为常的动物也有可能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擅自收购、饲养属于违法行为。以鹦鹉为例,鹦形目所有种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我国只有虎皮鹦鹉等寥寥几种鹦鹉可以作为宠物合法饲养。
来源:台州晚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