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售卖真的便宜?其中猫腻你可知晓?
2019年6月,消费者吴女士到黄岩某水果店购买水果,发现店铺内摆放有用纸箱打包好的鲜荔枝,货架上标注有79元8斤的字样,吴女士一合计,不到10元一斤,而店内散称的鲜荔枝则要12元/斤。经询问,老板说两款鲜荔枝是一样的,打包多买价格便宜一点而已,吴女士随即购买了一箱。拿回家后,吴女士把整箱鲜荔枝放在秤上称了一下,一看数字吴女士傻眼了,连着箱子称才7.5斤,拿掉箱子后才6.3斤。吴女士认为受到了欺骗,遂向黄岩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了解事情原委后,黄岩区消保委工作人员陪同吴女士一起来到了该水果店。发现店内仍然摆放着该鲜荔枝产品,同样标注有79元8斤的字样。工作人员在吴女士和商家的见证下,将货架上打包好的鲜荔枝进行了逐一称重,发现毛重均在7.3—7.6斤之间,没有一箱达到8斤,除去箱子的重量后,显然大幅度低于所宣称的8斤。
在事实面前,商家无从抵赖,
退还了吴女士79元钱并支付了100元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本案中,经营者宣称打包售卖比散称更便宜,而实际却以缺斤短两的形式欺骗消费者,涉嫌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该经营者的行为涉嫌构成消费欺诈,应当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
商家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不能贪图蝇头小利,从而丧失诚信的道德底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擦亮眼睛,不要轻易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蒙骗,可在购买水果时,在商家处先行称重,以确认是否足秤,如遇消费纠纷,也应当积极保存证据,主动维权。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还可以啊,买回家自己称一下,重量足就算了,不足就退钱赔款。有的挣 良心买卖,诚信经营 现在买水果的很多都是缺斤少两,尤其是路边那些摊贩 如果觉得路边摊贩缺斤少两就别买,店里买了不对劲还可以维权,不过这个权利我还没使用过{:1_204:}{:1_204:} 我感觉菜场也是这种情况,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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