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百晓 发表于 2019-7-16 09:30

“无盗抢城市创建”破小案——民警连续作战追回7部手机 小案也用心

7月11日凌晨3点左右,黄岩公安分局澄江派出所接数位群众报警称家中手机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行动,于当晚8点左右在黄岩区西城街道夜市一手机维修摊点上寻回被盗手机,并将摊主任某带回所内调查。

经了解,任某,35岁,安徽人,现住黄岩区西城街道,平日靠在摊位上维修手机赚点小钱。“今天下午4点半左右,一个中年妇女来到摊位前,从袋子里掏出7部不同牌子的二手手机,问我能值多少钱。看她一次性拿出这么多手机,我直觉这是偷来的,而且她后来问我里面的苹果手机能不能刷机,让我更确定这是赃物,但因为能从中赚点差价,我也没说什么。估价后,我给了她3900元钱,她就离开了。”经讯问,任某对自己的收赃行为供认不讳。

在案发当日抓获收赃人员任某并追回被盗手机后,澄江所民警坚持连续作战,在刑侦大队的帮助下,迅速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7月12日下午2点半左右,民警在西城街道孔园门口抓获潘某及其妻子周某二人。
经审查,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过程。为了避免被人发现,他选在凌晨时分骑着公共自行车来到黄岩区澄江街道的一个村子里。潘某物色好未锁门的房子,成功偷窃到室内的手机后,通过屋顶、阳台等处出入邻近的房屋继续作案。之后潘某将手机交给妻子周某,由周某负责寻地销赃。


审讯室里,潘某表示很懊悔:“我老婆没有固定收入,马上就要开学了,家里小孩学费差3万,还欠着钱,我没办法,就想着偷点手机搞点钱……”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已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任某明知手机为赃物而继续进行交易,已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当民警将手机物归原主时,一位受害人说:“就一部手机,我本来也懒得报警的,但是想到现在在搞无盗抢城市创建,我就报警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抓到了。”
民生无小案
大小都要破
目前,该三名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黄岩公安

小糯米 发表于 2019-7-17 12:27

效率杠杠的

诶亲爱的 发表于 2019-7-17 16:40

无盗抢城市

ㄨ抹不去的回忆 发表于 2019-10-14 11:07

无盗抢城市

Anthony 发表于 2019-10-14 11:46

班房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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