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发表于 2019-7-5 11:16

村宅基地“无条件”拍卖,1人拍走8间

本帖最后由 乘风 于 2019-7-5 11:17 编辑

下洋山村部分违建房被叫停,南城街道表示会进行严肃查处


一户一宅,按人口数安排宅基地,这是当下农村建房的基本政策。日前,黄岩区南城街道下洋山村村民到本报编辑部反映:村里采取“无条件”拍卖宅基地,违规建房被国土部门叫停,造成村集体资产巨大损失,要求查处。

7月2日,记者就下洋山村的违建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南城街道表示,绝不允许出现新的违建房,对涉及到的村干部违规操作,会进行严肃查处。

8间村宅基地“不设条件”拍卖,违建被叫停

“农村建房有政策,怎能如此乱来?”

“这是他为维护个人利益,造成集体损失。”

书面反映情况的村民王先生情绪比较激动,他口中的“他”是指下洋山村主要负责人王某。王先生认为,下洋山村的“建房风波”主要是王某操作不当引起的。

据介绍,2018年,村里安排一批村宅基地,供部分村民建房,其中8间村宅基地,采取“不设条件”拍卖,即村里任何村民只要有钱,都可参加“拍卖”,结果被村民金某以146万元拍得。

不久,在金某动工兴建时,部分村民向街道和国土管理部门举报,认为金某没有资格参与竞拍,因为按照人口数,他家的村宅基地已经足额。而且,村民发现,金某准备兴建的这座楼,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计划当作仓库,且与外村人合作的。

“还有更让村民生气的,违规建房,不但没有没收押金,村集体还赔偿30多万元。”王先生说,当国土部门叫停和纠正下洋村山错误做法后,金某将村宅基地退回,而王某认为这给金某造成损失,不但退回146万元拍卖款,还将村集体的32.5万元,一次性补偿给金某。

下洋山村位于104国道边、黄岩十里铺附近,村里人口有1800多,村集体收入薄弱。

同时,村民还举报说,王某本人建房也明显超标,他与弟弟原有的2间房子不但没拆,在此次建房中,还安排自己与弟弟合建6间新房。

7月2日,记者来到村里,看到被叫停的这8间村宅基地,已经荒芜在那里,杂草丛生。由于近阶段持续下雨,金某原先准备建房的桩基也淹没在水中。

附近其他五六幢房子,目前也已基本停建。

“幸好没建好,不然损失更大,那谁来负责呢?“

在记者采访时,不少村民围观过来,对此议论纷纷,认为村里还有不少建房困难户,宅基地安排应该优先予以考虑。“有一户人家四代同堂,七八个人住在一间矮房里。”一位70多岁阿婆愤愤地说。

违建房停建,村集体还得买单30多万元

明知违规,为何将村宅基地“无条件“拍卖?违建被叫停后,村集体为何又赔偿32.5万元?当天上午,带着村民的种种疑问, 记者找到下洋山村主要负责人王某。

“我承认当初一些做法不当,但我也是为集体着想,且不应由我一个人承担。”在外地办厂的王某匆忙赶回到村两委办公室,表示自己压力很大, 也很委屈。

他首先解释说,当初对那8间村宅基地作出“无条件”拍卖的决定,是村两委集体决定的,因为村宅基地边上是寺庙,村民不愿建房,同时也是为增加村集体收入,才这么操作的。

“可能对有些政策不懂吧。”村党支部负责人章峰光向记者介绍,当初主要是王某提议的。

而村民质疑最大的,就是那8间村宅基地被叫停后,没有经过第三方评估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监委会也没有审核和盖章的情况下,严重违反村账管理程序,将村集体资金的32.5万元,草率地支付给金某。

对此,王某解释说,这笔赔偿款的数额是参照隔壁邻居宅基地而估算出来,经村两委开会集体讨论和签字,虽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但有村民代表签字,不过,他承认的确没有经过村监委会主任签字。“他本人长期在外经商,当时没法签。”

但记者调查得知,对于这笔赔偿款,村里其他干部都是打款后签字的,村监委会主任事后也回来过,村民代表并没有签字。“以前别的事找我们开会投票,但这笔钱我没有签字。”村民代表、第十二生产队队长老茅这样证实。

章峰光也表示,当时村两委在商量这件事时,一些干部就提出异议,也没有当场签字。

对于村民质疑村干部有无因这笔款项而获益,王某予以否认。

关于其本人建房有无超标的问题,王某是这样解释的:目前在建的6间房子,有两间是其他两户村民的。

记者在建房现场看到,房子已经建好三层,只设计两个门厅、两道楼梯和一座隔墙,其他是框架结构。“很显然,这只有‘村长’和他兄弟两户人家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

街道:坚决不允许出现新的违建房

在调查下洋山村违建房问题的过程中,黄岩南城街道有关部门向记者提供了诸多详实的资料。

黄岩南城国土资源所新到任的所长许岳启,向记者出示一份关于下洋山村违规建房的巡察执法台账。2018年,国土部门已经办理了土地“农转用”手续,但后续的建房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包括那8间村宅基地在内,都存在许多不合规状况。去年12月底他们接到相关举报,今年1月19日已经及时叫停,多次下发“停建通知书”。

至于王某本人在建的房子归属,许岳启表示,还在调查核实中,他和弟弟原有的两间房子属于应拆未拆,村两委当时的决定,也是错误的。“个人建房一定按规定人口数分配地基,也不能挪作他用。”

对于下洋山村违建房问题,南城街道非常重视。分管此项工作的常务副主任郑斌接受采访时说,在当下“三改一拆”政策下,绝不允许有新的违建房,对于下洋山村一些做法要予以纠正,至于涉及村财务违规问题,按照程序,由当地纪检部门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来源:台州晚报

498008 发表于 2019-7-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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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烟岗 发表于 2019-7-5 17:00

村里违约,是应该赔。

村里损失,找村干部负责!!

hhhzzz 发表于 2019-7-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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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桥悠悠 发表于 2019-7-5 22:23

村里违约,是应该赔。

超@然1 发表于 2019-7-5 22:53

让村干部承担损失

Anthony 发表于 2019-7-6 08:17

坐等结果,希望不是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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