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無可戀
发表于 2009-11-23 12:50
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蓝颜知己
发表于 2009-11-23 12:53
是啊,现在感觉论坛处处都是是非之地,一不小心等一下得罪谁都不知道~~~~~~~~~~
蓝颜知己
发表于 2009-11-23 12:54
还是闪人好了~~~~~~~~~~
尐豬爺
发表于 2009-11-23 15:54
噢耶,我支持他吧2周年的晚会搞起来,哇塞,
大家来鼓掌,
尐豬爺
发表于 2009-11-23 15:56
滥用权利,保护眼镜的贴给删了,
好像是删了我的啊,我本来以为欧老吃苦瓜好了,
哪知道名名我的对的啊,唉,伤心,还好讨回了公道,
要不然。。。。噢了了了了
尐豬爺
发表于 2009-11-23 15:58
所以。。。。。。某人,你也别多说什么了,
有本事,你把2周年的搞起来,在论坛年咋咋谁都会,
你2周年搞起来了,我们都服你,
穷人家的孩子
发表于 2009-11-23 19:23
我看看
台州纹身
发表于 2009-11-23 20:33
看热闹的路过
以前种田的
发表于 2009-11-23 23:02
老衲为楼主感到悲哀
飞机
发表于 2009-11-23 23:57
看回帖内容,大家的出发点都希望论坛好!
这个贴不是为论坛抹黑?2者不矛盾?{:1_138:}
天堂忧郁
发表于 2009-11-25 17:14
我就看看的
黄岩老扁
发表于 2009-11-26 06:33
要钱啊要拉赞助商啊
色中色
发表于 2009-11-26 09:34
论坛人,都年软软
小资男
发表于 2010-1-11 10:35
{:1_150:}画地为牢~!男人苦练,为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