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
本帖最后由 纯纯欲动 于 2019-4-16 09:56 编辑2018年5月份租用耕地1年为泥浆池,租期马上到期,多次要求承包方租凭届满之后,采取措施,恢复至可耕地,丈量自家耕地,多次被拒绝。村委会套路太深了,到期后收回的良田可以养鱼了,哪家多的分不清楚了。 什么地方的?当初租赁时可有协议? 补偿多不按标准补偿。信访多次领导接待日反应说租期到了到时候恢复至可耕种,院桥当地责任部门回复:谁答应你说恢复至可耕种,你就去找谁。 有道理,有文书吗,红口白牙的说了不算 请问谁是当地责任部门,你就去那里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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