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当心有人专找你追尾
两男子合伙作案十余起,以报警为威胁勒索了3.3万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的良好风尚。生活中却还有一些人怀着侥幸心理,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要知道,下一个路口等待你的,不止有交警同志,还有开足马力、等着追尾以敲诈勒索的罪犯。
今年4月至5月期间,孙某、赵某经事先合谋,驾驶轿车在贵州和温岭等地尾随他人车辆并故意追尾,利用驾驶人员系酒后驾车,以报警为威胁强行勒索“修车费”11次,索得人民币总计3.3万元。
5月27日凌晨,孙某、赵某故伎重施,驾车尾随被害人姚某驾驶的轿车,行至温岭市横峰街道西洋村某药房门口时,对该轿车故意追尾,后孙某、赵某利用姚某系酒后驾车,以报警相要挟,要求姚某支付修车费用,被派出所巡逻人员发现而未取得财物,随后落网。
11月16日,温岭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认为孙某、赵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式向他人多次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因而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孙某、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分别2万元;并追缴两人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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