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维权,不如提前远离各种“套路”
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狂欢节,很多消费者都已经在自己的淘宝购物车中选满了商品,就等着付钱了。可往往一过双11,从市监部门反馈的投诉数据看,关于网购的消费投诉相比平时翻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日发布监测信息称,2017年双11期间,市监部门重点监管共监测网店2.4万家,发现疑似违法线索1467条,其中对1224条线索予以证据固定,对1020条涉嫌违法线索做出了处理,对66条违法线索予以立案查处。
“双11实际上是一天的时间,但其前期和后期的发酵涉及到东西很多。投诉基本上集中在虚假宣传、价格陷阱、无理由退货这几项内容上。”市消保委秘书长阮家荣说,与其双11后,为了可能产生的消费纠纷而投诉维权,费时费力,不如在双11前理性消费,远离各种网络“套路”。对此,日前,市消保委发布了双11消费警示:
提前关注双11各项信息
预售价、到手价、销售价、尾款价等计价方式层出不穷,消费者分不清最终交易价格而产生消费纠纷。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尾款价和到手价,在商品页面标注“双11价”,误导消费者认为是最终到手价,实际却是所需支付的尾款价格。
消费警示:双11当天,消费者忙乱中就会出错,容易产生消费纠纷,因此在双11之前,应该关注各项信息。
理性消费
双11期间,各大商家促销折扣大、力度大,在低廉价格面前,不少消费者被“优惠”“便宜”冲昏头脑,冲动消费,引发消费纠纷。
消费警示:建议消费者提前制订采购计划,货比三家,并对“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条款坚决予以抵制。
防范价格陷阱
零点秒杀、全网最低价、史上最大折扣、赠红包等促销宣传,一些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借机虚标原价或抬高商品价格后再打折,折后价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高,促销活动名不副实。
消费警示:提前关注所需商品的价格波动,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了解商家对于优惠的种种前置条件。购物前,应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等,有效辨别红包、优惠券能否带来实际优惠。
区别“定金”与“订金”
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定金”与“订金”的概念。事实上,“订金”可退,“定金”不能退。各电子商务经营者预售商品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多为“定金”,虽然消费者提前支付“定金”可在尾款时享受“定金翻倍”优惠,但根据预售规则,若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前应仔细阅读商品的预售介绍,了解“定金”预售规则,咨询客服关于“定金是否可退”等问题,并保留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下单凭证;同时消费者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以免超过尾款支付时间导致交易关闭。
保留依据,依法及时维权
网购由于其特殊的消费方式,出现消费纠纷后,其保留的依据也与传统消费不同。
消费警示:网购保留的凭证包含了购买前到收到货后的所有凭证,比如:商家的宣传广告、买卖双方的交流记录、网上交易记录、电子付款凭证、快递单及收到货后的照片;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商家所在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拨打12345投诉热线投诉。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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