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台州动真格了!
7月26日,本报刊登了《涉案数千万!中介骗了20多套房失联》一文,报道了20多位台州市民在卖房过程中,遭遇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虚构买主,在支付卖房者30%的首付、房产证过户后,买主将房子抵押给一些个人及民间担保公司,最后拿着抵押款跑路,使得这些卖房者既拿不到70%的尾款,又没了房子。报道刊发后,房地产市场及“黑中介”的各种乱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如何安全又放心地买卖房屋成为大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日前,涉案的陈某、彭某被批捕,资金流向、能否追回等话题又引发了热议。
另一方面,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专项整治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致力于为市民打造一个“靠谱”的房产交易市场。
多部门联合 开展为期4个月的房地产专项行动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从8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本次全市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8月份是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月为检查查处阶段,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机构(单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录入房地产信用平台,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11月份为总结督查阶段,在企业自查和部门联合查处基础上,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是,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对涉及违法违规销售和中介等行为,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违反明码标价和价格管理规定等行为,由发改(物价)部门牵头负责;对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对违反国家信贷政策的行为,由金融、银监部门牵头负责;对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行为,由税务部门牵头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等行为,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企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有了有效监管
昨日,记者联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处的工作人员方圣予。方圣予告诉记者,为了防止房地产企业违规使用预售资金,从今年5月28日起就已经对台州高新区的29家房地产企业进行预售资金监管。
“我们建了一个微信群,要求每个房企每月上报《预售资金监管情况统计表》。”方圣予说,这张统计表中包含了监理单位、开发单位、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资金、工程预算总额、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总额等各项数据。通过月报,主管部门可以实时了解到房企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预售资金只能用在工程款支付上,房企若违规使用预售资金,很有可能引发后期无法如期交付房屋甚至工程烂尾等情况。目前,高新区29家房企至今未发现违规使用预售资金的情况。”
而在二手房交易市场,记者了解到,为了杜绝交易资金挪用,9月初,市房地产管理处在银行开设台州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二手房交易涉及资金(含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全部进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管理,交易成功后房款由监管账户直接划转卖方;交易失败资金由监管账户直接退还买方,确保交易双方资金安全。
“主要是为保障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才对二手房交易资金实施监管,我们要求交易当事人和中介机构采用资金监管模式进行交易。”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戴咸敏坦言,“而现在,无论是按揭贷款付款方式交易,还是自有资金付款方式交易,买卖双方可以在台州房源网上找到‘交易资金监管’板块,进入后就可以看到具体的操作流程。”
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专项检查
加快中介信用体系建设
戴咸敏告诉记者,前阶段,市房地产管理处与市场监督、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部署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检查。
椒江区对全区16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地毯式”全覆盖的实地检查,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7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求其当场予以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责令限期整改。临海市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经营、房源信息发布、收费标准、备案公示、合同签约等内容,共检查180多家,检查中对发现问题的经纪机构提出具体规范要求,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违规经营的经纪机构进行约谈和查处。
此外,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备案管理和信用管理。截止8月底,全市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1107家,从业人员3977名。
“我们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每年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全市各房地产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信用记录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炒卖期房、发布虚假房源和虚假房价信息、隐瞒房屋交易信息赚取差价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报送市信用办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戴咸敏说。
来源:台州晚报 {:1_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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