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寒者 发表于 2009-10-10 05:28
横幅宣传 发表于 2009-10-10 07:58
LZ 比较现实这没错 !液体草 发表于 2009-10-10 08:05
分手需要办法吗?真是搞不懂!既然上次分开过了,为什么还要重新和她在一起,你这不是对她负责,你是在害她,浪费他的感情投资,我觉得你的做法很不对!还有如果你女朋友看到这篇文章的一定很伤心的!你信吗?菡芯 发表于 2009-10-10 08:18
不负责的男人就不要在这里法帖,会让人家鄙视玫.舞者 发表于 2009-10-10 08:30
不爱就开口说吧!结婚可不是闹着玩,两人要相对着过一辈子,几十年那么久的,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可是比和父母,子女一起生活的时间多上2倍。怕伤害她,理解。你是个善良的人,凑合终究不是办法,和一个人结婚,先想象一下把她的缺点扩大10倍,你还能忍受的了,就结婚吧。再说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是绝对不会幸福的,结婚是社会的事,不是个人。受不了早点分手,说不出口先冷那女的一段时间,把手机号码换了。出门玩不要带着她,让她淡出你的生活圈。不得不面对的时候喝点酒,借着似醉非醉的勇气把你的真心话一股脑儿倒给她听。直接点——我不爱你了,没有为什么小轩 发表于 2009-10-10 08:46
郁闷---乖孩子你干脆嫁回你妈好了月柔 发表于 2009-10-10 11:42
LZ,你做人不厚道,人家女孩子一心一意对你,你就为这点事放弃她。藐视那女孩子瞎眼了,看错你
星星老了 发表于 2009-10-10 11:44
你那我去追你女朋友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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