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协民情观察室 发表于 2018-6-25 18:50

民情观察之交警拔人家的电动车钥匙的行为属于抢劫吗?

本帖最后由 网协民情观察室 于 2018-6-25 18:52 编辑

民情观察室观察到有网友“心若冰清”发的帖子,说的是“交警拔人家的电动车钥匙的行为属于抢劫吗?”


这位网友在帖子中,贴出了一些相关法律的条文,和处罚决定书



看得出,这位网友是希望收到法律的公正对待
发这个帖子的心态应该是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处罚


并且在帖子文字最后写了一句“黎民之水深火热都是你们这些人造成的”


随后,众多网友们展开了自己的评论,有引导的、有说理的,也有抬杠的,更多的是说理的












网友黄伍说:首先戴安全头盔为你自己的安全着想。
网友三心说:我认为这个交警没做错,还应该值得表扬。


本观察室不知他的电动三轮车是怎么样的?时速能达到多少?机械性能是否符合上路要求?但起码有一点可以说的是,这位发帖的心若冰清网友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光以交警拔他的车钥匙为主要理由吐槽、质疑甚至抨击交警的执法
比如他说的:
交警拔人家的电动车钥匙的行为属于抢劫吗?
黎民之水深火热都是你们这些人造成的


这两句话里,明显带有了对交警对他处罚的不满


观察室语:


1、我们需要监督执法部门的规范执法
   比如,交警在拔除他电动三轮车钥匙时
   明确告知他
   交警将依法暂扣你的电动三轮车(或许交警已明确告知,只是他帖子里没写)
   被执法对象的知情权也是需要尊重的


2、暂扣车辆是执法行为,绝对不是抢劫
    如果这位网友认识不到执法的权威,认为执法是抢劫
    本观察室建议警方对其约谈教育


3、帖子最后一句“黎民之水深火热都是你们这些人造成的”
   说这句话是完全不付责任的抨击
   我想网友“心若冰清”也根本拿不出这方面的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言论是什么?


   要求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佩戴安全头盔
   完全是为了驾驶人的驾驶安全
   因为据相关统计
   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发生交通事故时
   因头部受创死亡的概率非常高
   警方要求以上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完全是为了驾驶人的生命安全考虑
   而这位“心若冰清”网友却没有认识到
   却在为了拔钥匙带来的麻烦和被罚50元而耿耿于怀发帖
   
   所幸大部分的网友们都是明理人


   各位网友:
   权当这位网友的帖子是教育题材吧


吐槽是可以,抨击需谨慎。


小城小事 发表于 2018-6-25 18:58

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
交警:同志,您存在XX交通违法,请接受处罚。
驾驶员:好的。
但会是这样吗?

老芋头 发表于 2018-6-25 20:19

小城小事 发表于 2018-6-25 18:58
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
交警:同志,您存在XX交通违法,请接受处罚。
驾驶员:好的。


理想和现实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啊,但愿拿一些案例来说说,能起到一定的学习作用。

小紫妍 发表于 2018-6-26 10:54

可以效仿杭州交警的处理方式,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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