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观察之交警拔人家的电动车钥匙的行为属于抢劫吗?
本帖最后由 网协民情观察室 于 2018-6-25 18:52 编辑民情观察室观察到有网友“心若冰清”发的帖子,说的是“交警拔人家的电动车钥匙的行为属于抢劫吗?”
这位网友在帖子中,贴出了一些相关法律的条文,和处罚决定书
看得出,这位网友是希望收到法律的公正对待
发这个帖子的心态应该是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处罚
并且在帖子文字最后写了一句“黎民之水深火热都是你们这些人造成的”
随后,众多网友们展开了自己的评论,有引导的、有说理的,也有抬杠的,更多的是说理的
网友黄伍说:首先戴安全头盔为你自己的安全着想。
网友三心说:我认为这个交警没做错,还应该值得表扬。
本观察室不知他的电动三轮车是怎么样的?时速能达到多少?机械性能是否符合上路要求?但起码有一点可以说的是,这位发帖的心若冰清网友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光以交警拔他的车钥匙为主要理由吐槽、质疑甚至抨击交警的执法
比如他说的:
交警拔人家的电动车钥匙的行为属于抢劫吗?
黎民之水深火热都是你们这些人造成的
这两句话里,明显带有了对交警对他处罚的不满
观察室语:
1、我们需要监督执法部门的规范执法
比如,交警在拔除他电动三轮车钥匙时
明确告知他
交警将依法暂扣你的电动三轮车(或许交警已明确告知,只是他帖子里没写)
被执法对象的知情权也是需要尊重的
2、暂扣车辆是执法行为,绝对不是抢劫
如果这位网友认识不到执法的权威,认为执法是抢劫
本观察室建议警方对其约谈教育
3、帖子最后一句“黎民之水深火热都是你们这些人造成的”
说这句话是完全不付责任的抨击
我想网友“心若冰清”也根本拿不出这方面的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言论是什么?
要求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佩戴安全头盔
完全是为了驾驶人的驾驶安全
因为据相关统计
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发生交通事故时
因头部受创死亡的概率非常高
警方要求以上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完全是为了驾驶人的生命安全考虑
而这位“心若冰清”网友却没有认识到
却在为了拔钥匙带来的麻烦和被罚50元而耿耿于怀发帖
所幸大部分的网友们都是明理人
各位网友:
权当这位网友的帖子是教育题材吧
吐槽是可以,抨击需谨慎。
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
交警:同志,您存在XX交通违法,请接受处罚。
驾驶员:好的。
但会是这样吗? 小城小事 发表于 2018-6-25 18:58
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
交警:同志,您存在XX交通违法,请接受处罚。
驾驶员:好的。
理想和现实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啊,但愿拿一些案例来说说,能起到一定的学习作用。 可以效仿杭州交警的处理方式,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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