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不手软 两个月破获五十起案件
2012年4月初,浙江省公安厅与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到目前为止,全省11个市和84个县(市、区)设立了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
去年,浙江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5起,增量十分明显。
今年以来,警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截至2月底,破获污染环境罪案件50起,刑事打击84人,破获案件起数及刑事打击人数分别占2013年全年打击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据了解,嘉兴警方今年以来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上使出杀手锏,截至目前,已经侦破16起案件,抓获37人,名列全省第一。特别是海宁警方,侦破水环境污染案件6起,13人被刑事拘留。
3月7日开始,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的重点行业是:电镀、制革、印染、化工、炼油、褪色等重污染行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
为了更好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目前,宁波、温州、嘉兴已在市公安局成立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杭州桐庐、嘉兴海宁、金华浦江也已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杭州、湖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地正在筹建中。
在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人士说,希望公众能积极举报环保违法犯罪线索。
除了打110外,重大的案件线索也可以向省公安厅直接举报,联系电话:工作日是0571-87286196、晚间及节假日是0571-8728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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